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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81章:燕帅大氅(一)

  三日月的长安恰是好时节,微春细雨,白霜隐去,微凉的春风吹去了银冬,拂过一座长安的繁华。春时的长安城是一片静匿清雅,万物复苏,春风送寒冬。

  三四月的时节,唯一还保留着冬雪清寒的地方,除了妖族北境万年不化的积雪,唯有大唐的那一座塞外雁门关。

  雁门关坐落在大唐的边疆之地,这里的冬季格外的漫长。

  雁门落雪之时,一直可以持续到来年盛夏。

  春风都吹不化这严寒的冰雪,只有盛夏的骄阳才能融化寒冬。四月春风好时节,这个节候其他地方都是春意盎然,唯有这座边疆的城关洋溢着寒冬的痕迹。

  .......

  边疆驻扎守军,常年守在雁门关的地界。

  这里罕见人迹,只有一些出塞或者游历天下的江湖人偶有路过。

  雁门关驻扎的守军有数万的人数。

  隔着十里就是一座小驿,百里可见一座大驿,途径的路上驿站哨岗数不胜数。一旦有敌军来犯,雁门关就会点燃狼烟,烽火连城的时候,驻扎在这里的军队可以在最短的速度,汇聚成一支五万余的兵马。

  .......

  大唐天威之下,五万兵马足以横扫数州的疆土。

  雁门关曾经是捍卫大唐的一座雄关,然而在这太平盛世的年代,这座雄关也是沉睡了下来,失去了战时的光彩和悲壮。

  而今的天下,大唐之强盛,坐镇中原之地。

  万国来朝,千古未闻此代风华。

  谁家番邦的脑壳子灌进了烂黄汤里,会带着兵马进犯大唐的边疆地界。

  ........

  失去了战火和动乱,驻扎在雁门关的守军,除了日子过得无趣了一些,和家中之人相见的少了一点,倒算是一个清闲的活。

  吃军饷,拿饷银。

  端着的是大唐军部的这碗饭,身上穿着的这层军铠也显得庄重了许多。

  雁门关的关城内,仅仅留下了三千驻扎的士兵。

  其余的军队多是分散到了其他军营和驻扎地,要么就是在关外游历。驻扎在雁门关的这位主儿,平日里可不是一个吃闲饭的家伙。

  论起地位来,哪怕是在长安城的朝堂也是靠前的位置,位比三公,大唐开国年间赐封异姓王,官拜开府仪同三司

  然而这位大爷放着长安城的王府不住,长年累月的扎根在雁门关的边疆。

  .......

  近乎时隔三五月,这位主儿就要组织一次以狩猎为名的关外巡防。

  谁家的狩猎有这般大的阵势?

  浩浩荡荡五千人马,铁骑开路,军营驻扎。

  一日行走三十里地界,直入关外三百里,恨不得直接闯入临近的番国喝茶。

  .......

  这种以狩猎为理由的巡防,直接威撼关外三百里的宵小之徒,一些靠着关外营生的响马匪人初时不知道杀了多少,剩下的都被惊到了三百里外谋生。

  每年例行的狩猎军队,倒是让雁门关地界的马快差役落得一个清闲。

  驻扎的守军离开雁门关,横扫关外,这座雄关倒也不是空城。这里地势险峻,哪怕断了烽火,援军来不及支援,靠着关外游走的数千兵马,只需回关落下城门,纵然城外有十倍之数,凭三千兵马尚可坚守三月有余。

  天下九塞,雁门为首!

  这一句话并非是空谈,而是当年实实在在杀出来的名声。

  ........

  “洪爷,您说咱们这位王爷到底是存着什么心思。这么多年了,每年这个时候都得带着大家伙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转悠一个多月。

  方圆三百里,没有一个响马敢冒出来。

  老子辛辛苦苦练了这么多年的刀,参军以来除了火头营里杀过羊,一点血腥味都没有沾过。咱这鬼地方还冷得很,都已经过了惊蛰春分,到了清明谷雨四月天了,这里的积雪还没有化完。

  ........

  这片荒原里兔子都蹦跶不出一只,整日里就是吃行军的干粮,锅里煮肉干熬汤。

  一天两天倒是还好,时候长了真是嘴里淡出个鸟来。

  若不是军中规定,行军途中不能饮酒,喝他一坛烧刀子驱驱寒倒是快活。”

  .......

  关外百里之地,军营驻扎的一处斥候岗哨。扛着一杆红缨长枪的披甲士兵,有些懒散的开口埋怨道。

  青年士兵不过二十岁出头,常年浸泡在边疆军里,倒是学会了一口口军中老兵的语调粗口。嘴里叼着一根马尾草,草根处微微散发出一丝丝甜意和清新。

  这一处斥候岗哨只有三个士兵值守。

  除了这个一嘴埋怨的青年士兵,还有一个鬓发苍白的老兵手上握着刀,带着一个穿着略微大一号的军甲,脸上的稚嫩与士兵身份不符的半大少年。

  ........

  他们都是混迹在边疆守军里的人,倒也混的一个熟络。

  一老一青一少。

  三人年龄相差很大,却都在嘴里叼着一根马草。

  边疆之地待久了人,都会分辨出这种草根生津的马车。军队里没有甜食,行军途中也没有酒肉,只有嚼一嚼这种带着甜味的草根,才能稍微打发一些无趣。

  .......

  现在正好是春时长草的时节,积雪里藏着的马草恰是肥美多汁的时候。

  掐断带着新鲜泥土的草根,将断口的根部塞进嘴里微微轻嚼,一丝丝青草的甘甜就从舌尖流到心头。对于常年驻扎在边关的士兵来说,你可以不会刀术,可以不会扛枪,但不会选马草的士兵一定不是好士兵。

  行走在积雪的荒野里,四面八方还有什么比这马草更多。

  .........

  嘴里不停的埋怨。

  直到一根马草的根茎被嚼烂,再也尝不到一丝甜味,才将叼着的草根吐出。

  听着这个年轻人的抱怨,被叫做洪爷的老兵却是无奈的摇了摇头,叹气道。

  .......

  “混小子嘴里蹦不出一句好话来,都是狗屁。

 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,小秦你应该庆幸这里没有响马,要不然就你那三脚猫的刀术还不够给人家刀口开封的。

  太平时代的兵,不知道那些年有多么难。

  你洪爷我可是在死人堆里睡过觉,不知道踩了多少同袍的尸体才从战场上活下来的。

  .......

  战场有多残忍,你们这些活在盛世里的新兵蛋子懂得什么,真要打了仗,第一个死的就是你们这种人。

  小高听你洪爷的,别和你秦哥学坏。

  王爷行军威震关外,不知道吓退了多少响马,保住了多少行人的性命。

  这是积德行善的事。

  咱们能凑在军队里跟着走一遭,都算是沾了福分。秦小子也别想着喝酒吃肉,等回营了王爷自然会犒劳三军,牛羊肉烧刀子吃到你想吐。

  不过我老洪得说你一句,你这混小子也不是个好东西。

  小高才多大,上一次行军回去你就带着他和一群新兵蛋子趁着休值,跑到附近镇子的花街一个晚上都没回来。你们这群小混账干了啥,老洪我不说什么,小高还是个孩子!

  这孩子是我老洪养着的,你敢给我带坏了,我饶不了你好果子吃。”

  ........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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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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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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