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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宝书屋 > 科幻小说 > 特殊锦衣卫之神探出击 > 第十二章 给知县送礼
  这里不得不说,虽然朱元璋已对平民的服饰做了明确规定,例如不准用帷幕、不准戴珠宝首饰,不准佩戴镯子臂钗,可这只是指导性意见,并没有违反后需要承担的后果。

  而商人为了赚钱,会把政策研究透彻,尽可能不去触犯规定,于是就有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相。

  就拿林木挑中的这套首饰来说,虽然是用黄金和玉石打造,但是却并不显得奢华庸俗。佩戴后若不仔细观察,还以为是一套普通的木质饰品。

  “这位爷,好眼光!”伙计陪着笑说道:“这套首饰低调高雅,可还趁您的心?”

  “还好,”林木淡淡的说道:“那给包起来吧。”

  “明白!”打包需要一点时间,伙计怕林木等待时间太长着急了,就连忙吩咐上茶,然后忙活去了。

  不一会,伙计陪着笑说道:“这位爷,这套首饰共计三件,金玉挂佩八两三钱,珠玉发簪六两四钱,发钗三两二钱,一共是十七两九钱。小人做主给您打个折扣,就收您十七两五钱。爷您看……”

  “让你受损了。”林木知道萃华楼规模不小,在集庆县也算得上数一数二,为了自己的声誉一般不会宰客,于是也就不去争讲价钱。一口就答应下来。

  “我要去办点事,这套首饰我一会儿回来拿。”说到这里,林木随手从怀里面把那根金条掏了出来。

  “我把首饰钱先付过,你把零头找给我,回头最多一个时辰,我过来找你拿东西,可否?”

  “那自然使得!”伙计见了是一根金条,顿时眉开眼笑,两眼放光,更加不敢怠慢,要知道那个年头随身带金条的人岂是一般的主儿。

  所谓“七青八黄九五赤”,这根金条在阳光的照射下表面的颜色泛着赤红,一看就知道是十成十的赤金,按现代的术语含金量为99.9%的纯金。

  伙计认得这是好金,可还是不敢确定,毕竟把金做成条状并不是明朝的流行做法,还需要找掌柜进一步验证,于是尴尬地笑道:“爷,你稍等,”转身又对跑堂地说道:“给这位爷换上好茶!”

  妥妥的看人下饭,看经济实力招待。

  林木端起茶杯,一阵淡淡的茶香飘过,品了一口,道:“好茶,上等的铁观音吧?”

  跑堂小伙赶紧往茶杯续点水,道:“爷,好本事,这的确是上等的铁观音。”

  林木笑了,什么上等铁观音,想我前世,家里都是拿这茶煮茶鸡蛋用的。想着想着,不禁自嘲起目前的处境来。

  两三分钟后,伙计拿着金条跑了出来,满脸堆笑道:“爷,您要什么样的找零?”

  “你们这里有五两一锭的元宝没有,最好是刚倾注出来的。”林木笑道:“我要去送份贺礼,银子旧了不好看。”

  “正好有!”伙计连忙应承道。

  等林木从萃华楼出来的时候,他的腰间的黄金已经变成了五两重一个的二十锭簇新银元宝,除此以外还有三四两散碎银子。

  银元宝在腰间围满了整整一圈。

  林木在街上又买了些东西,接着一路向南行去。

  等他一路到了县衙前,转过弯儿来,就到了县衙的内衙,也就是县老爷家眷居住的地方。

  没错,为了捕快一职,他要亲自给县老爷送礼了。

 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明朝县衙的基本结构:

  县衙里最大的自然是知县或县令,叫作主官。

  手下有两个副手,一个是县丞,一个是主簿,这两位叫作佐贰官。

  这仨人都是有品级的朝廷命官,县里的行政长官。

  常言道:“铁打的衙门,流水的官”,意思是官,是吏部调任的。而吏,衙门内的办事员,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,一般世袭或本地招募。

  这次集庆县衙招募捕快,对于普通农家子弟来说,确实是一个改变家族命运的好机会。

  再往下,衙门里最重要的行政机构,叫作三班六房:三班是指皂班、壮班、快班,负责仪仗、治安、缉捕之类,有时候还会多一个捕班,和快班合在一起,就是老百姓熟悉的“捕快”;林木此次“应聘”的就是捕快。

  而六房对应的是朝廷六部,分为礼、吏、户、工、兵、刑六个部门,各有主管业务。在这些机构里办事的人,统称为吏,也叫“胥吏”或“吏胥”。

  这些吏基本上由县衙发工资,虽然不高,可田亩税、人丁税等之类的赋税却是不用上交或减半上交,平日里的一些苛捐杂税,更是不用理会。若是有精力,还可以做个小生意弄个小买卖什么的,日子虽然不能大富可也足以小康。

  话说,太阳已经落山,夕阳的余晖将行人的倒影拉的很长,街道上的大多数店铺到了打烊时间,纷纷关门歇业,行人也各自回家做饭去了。

  这个朝代的人真可怜,夜生活基本没有,能够消遣愉快的场所更是少之又少。

  林木拎着大包小裹的礼物走到内衙前,四处打量一番,见并没有人注意自己,便使劲扣打门环。

  “谁呀?”门内传来侍女的柔弱的声音,可声音里满是警惕。

  林木脸贴着门缝,客气地说道:“请帮我通报一下,说是林勇的儿子林木,今日有事特来拜见你家老爷。”

  集庆县刘知县,此时正在书房挥笔泼墨,抒发胸臆,白纸上赫然写着:本是后山人,偶做前堂客。醉舞经阁半卷书,坐井说天阔。 

  刚写完“阔”字,正满眼欣赏的看着自己苍劲有力的字迹。

  下人前来禀告,说是故友林勇的儿子林木前来求见。

  刘知县一听“林勇”二字,脸色顿时大变,刚端起的茶杯险些摔掉。

  “快,快把他请进书房。”

  十年前他刘知县不到二十岁,科举屡考不中,不得已子承父业,在九江县衙里做了个小小文书,每日写写记记,日子过得悠闲从容。

  可好景不长,元末起义军领袖陈永亮率领部队占领九江府,林县令为了给大家更多逃跑时间,选择孤身前往叛军军营,谈判不成,最后英勇从容就义。

  刘知县自言自语道:“林家有恩于我呀!”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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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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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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