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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宝书屋 > 历史小说 > 我在大唐能签到 > 第四百二十五章 又是一年诗会时
  林轩点了点头,以李泰的性子,作一首赞颂母亲的诗,来讨好长孙皇后倒是非常有可能。

  反正诗会是他举办的,题目也是他出的。

  李泰可以提前准备,其他人却只能临场发挥,李泰很有可能独领风骚。

  到时候诗会上的事情传扬出去,百姓也会对李泰大加赞赏。

  李泰不仅能讨好长孙皇后,还能收拢一波声望。

  即便李泰原本没想到以赞颂母亲为题,这种说法流传开来,他听到了也会选择以赞颂母亲为题。

  “子初,你就帮我们写一首赞颂母亲的诗,如果到时候不是这个题目,我们不拿出来不就行了。”程处默说道。

  林轩有些无语的说道:“那我就帮你们写一首,但是我丑话说在前面,不准透露这首诗是我写的。”

  “我说子初,别人都恨不得出名,你怎么老是想着低调。”李德奖有些不解的说道。

  其他人也疑惑的看着林轩。

  他们的年纪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候,自然对林轩这样低调的做法,有些奇怪。

  林轩苦笑,先不说他不会写诗,就说抄吧,脑海中也没多少首。

  去掉一些不能用的,凭借剩下的那些,或许能出名,但是用完了以后呢?

  “反正你们要是透露出去诗是我写的,以后你们就不要来找我了。”林轩神色认真的说道。

  “行行行,你放心,肯定不会暴露你的,赶紧写吧。”程处默说道。

  林轩吩咐春月准备好笔墨纸砚,提笔写了起来。

  关于赞颂母亲的诗,他还真记得一首,也是唯一一首。

  “好诗,好诗!”程处默大声夸赞道。

  “那你告诉我,这诗好在哪里?”林轩问道。

  “额!”程处默哪里知道好在哪里。

  林轩翻了翻白眼,说道:“你们把这首诗背熟,这副字不能带走。”

  “子初,要不把这副字送给我吧。”程处默觍着脸说道。

  “为什么送给你,你之前已经拿过子初一副字了,应该给我才是。”尉迟宝林不乐意的说道。

  “好了,你们要想要字,回头我可以给你们写,但是这副字不能带走,最起码诗会没结束之前不行。”林轩说道。

  要是让他们把这副字带走,以他们的性格,弄不好诗会还没举行,就弄的人尽皆知了。

  程处默几人讪讪一笑,老老实实的背起了诗。

  虽然他们不爱读书,但是诗的字数并不多,没用多少时间,就背了下来。

  “子初,多谢了,你就等着我们夺魁的消息吧。”程处默大笑道。

  林轩翻了翻白眼,说道:“别高兴太早了,如果别人问你们诗的意思是什么怎么办?”

  “对对,子初,你快跟我们说说诗的意思。”程处默连忙说道。

  林轩把诗的意思给他们说了一遍。

  “子初,我们都记住了,你叫人把那个火锅弄上来,我们庆祝一下。”尉迟宝林搓了搓手说道。

  林轩现在才明白,他们要诗不是主要目的,蹭吃才是。

  ……

  “叮~,恭喜宿主签到成功,奖励玉米一百斤。”

  林轩直接呆住了,他怎么也想不到十二月初签到的奖励竟然是他最想要的玉米。

  玉米又名苞谷、苞米棒子、玉蜀黍、珍珠米等。原产于中美洲和南美洲,它是世界重要的粮食作物。

  玉米与传统的水稻、小麦等粮食作物相比,玉米具有很强的耐旱性、耐寒性、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。

  虽然后世玉米已经不作为主要粮食,大多都用来喂养牲畜。

  但是在玉米刚传入中国,可是一直作为主食的。

  相比较土豆亩产几千斤,玉米亩产大约在一千二百斤左右。

  换算成唐朝的重量,大约是亩产七石。

  虽然玉米没有土豆产量高,但是玉米却比土豆重要。

  土豆在缺少粮食的时候,可以当做粮食,但是在平常的时候,却只能做为辅粮。

  但是玉米不同,完全可以当做主食。

  想到煮玉米的味道,林轩都忍不住流口水了。

  林轩把玉米提取出来,看了看,全是晒干的老玉米,瞬间失去了兴趣。

  这些还是留着做种子吧。

  一百斤玉米种子,怎么也能种个二十亩地吧。

  只需要种个两三年就能推广开了,比土豆还快。

  在林轩想着玉米流口水的时候,芙蓉园人声鼎沸,热闹非凡。

  对于程处默几人到来,李泰并没有什么反应。

  林轩猜测的不错,李泰本来确实没有想以歌颂母亲为题。

  但是外面猜测的传言传到他耳里后,他就心动了。

  以歌颂母亲为题,不仅能讨长孙皇后的欢心,还能得到世人的夸赞,何乐而不为呢?

  因此这段时间,他一直苦思冥想,想要作一首文辞俱佳,又感人肺腑的诗。

  李泰文采还是有的,提前作出了一首自认为还算不错的诗。

  加上在此之前也没有什么出名的歌颂母亲的诗词,他对自己的诗非常有信心。

  平常他肯定要暗中指示人去嘲讽嘲讽程处默他们,但是这次他却没有。

  心里一直想着等这次诗会结束,肯定能得到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夸奖。

  李泰没有指示,自然没有人去找程处默他们的麻烦。

  程处默几人也没有主动惹事,安静的等着诗会开始。

  “今年又是一年一度的诗会,多谢诸位能够前来参加。”李泰面带微笑的说道。

  “殿下,不知今年的题目是什么?”

  “是啊,我还等着大显身手呢。”

  “许兄,我记得去年你做的诗,也就勉强能看吧?”

  “你又能比我好到哪去?”

  李泰压了压手,大殿安静了下来。

  “诸位,前段时间母后重病缠身,让本王非常惶恐,还好母后吉人天相。但是本王发现,现有的诗词中,赞颂母亲的却非常少,因此本王将这次诗会的题目定位:歌颂母亲。”李泰缓缓说道。

  “殿下的孝心感人肺腑,实乃天下表率。”

  “是啊,养育之恩大于天,理应歌颂。”

  ……

  李泰话音刚落响起一片赞同声。

  以孝治国的思想最早萌芽于西周时期,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对其内涵进行了进一步扩充,将其升华人伦之本和治国之维,至两汉时期被正式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贯彻施行。

  汉朝官员的选拔方式就是举孝廉。

  孝廉,即孝子廉吏。

  也就是说,要想做官,孝是前提。

  在当时,如果一个人被传不孝,即便再有才能也不可能为官。

  自古以来,孝与忠便是相互依存。孝是忠的前提,忠是孝的升华。《礼记·祭义》记载“事君不忠,非孝也;莅官不敬,非孝也;朋友不信,非孝也;战陈无勇,非孝也”,狭义的孝指的是对父母长辈的孝敬和赡养,而广义上的孝则包含对君主的忠心和对职责的忠诚,而这也正是统治者所看重的。

  试想,一个自私自利,连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尽孝的人,又如何指望他为官之后为君主分忧,为黎民百姓谋福?

  忠孝可谓是古代道德的制高点,自然没有人敢反驳。

  加上李泰的身份,自然引起了一片附和声。

  李泰满意的点了点头,说道:“那大家开始吧。”

  李泰说完,一群侍女捧着笔墨纸砚走了进来。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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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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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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