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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宝书屋 > 历史小说 > 我在大唐能签到 > 第七百零七章 应是天仙狂醉
  林轩来到桌前,提起笔写了起来。

  孟远看到这一幕,不知为何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
  他们猜测林轩不擅长写关于雪的诗,才出了这样的一道题,而林轩想都没想,就写了起来,哪里像是不擅长的样子。

  难道林轩自上次诗会以后,回去专门写了关于雪的诗?

  但是现在题木已经出了,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。

  孟远深吸了一口气,排除杂念,拿起笔装模做样的思考了起来。

  林轩选择的是一首词,字也不多,在他写完的时候孟远还没有动笔。

  孟远见林轩写完,而香连三分之一都没燃到,干脆放下笔,想先看看林轩的诗。

  林轩也没去看孟远,等墨迹干了,叫人把诗举起给众人看。

  清平乐·画堂晨起

  画堂晨起,来报雪花坠。高卷帘栊看佳瑞,皓色远迷庭砌。

  盛气光引炉烟,素草寒生玉佩。应是天仙狂醉,乱把白云揉碎。

  清平乐乃是唐朝教坊曲名,事实上大多数的词牌名都是一种制式曲调的名称。

  唐宋时代经常用以填词的大致固定的一部分乐曲的原名,有固定的格式与声律,决定着词的节奏与音律。

  唐朝虽然有不少诗人写过一些词,但是因为词曲大多都在勾栏瓦舍中传唱,并不被文人所接受。

  而到了五代十国时期,当权者的喜欢,也让词得到了极大的发展,才被世人接受,也让词在宋朝达到了巅峰。

  词虽然在唐朝不被人接受认可,但是这首清平乐·画堂晨起却不同。

  整首词气势豪迈,瑰丽生姿,特别是最后那句,应是天仙狂醉,乱把白云揉碎,用词大胆新奇,新颖独特,惊人骇俗而又极舍情理。

  这首词是所有写雪的诗词中,林轩最喜欢的。

  当然了,这也和他知道的写雪诗词比较少有关。

  后世对这首词的作者很有争议,宋代黄舁“无清逸气韵,疑非太白所作”,明胡应麟也认为伪作。《全宋词》中对此词署名宋代袁绹。

  但是整首词有极其符合李白的写作风格,因此后世对这首词的作者虽然署名是李白,却在后面加上了存疑两字。

  但是不管是谁写的,后人能把这首词和李白挂钩,可见对这首词的肯定,不能否认的是这首词在历史上所有写雪的诗词中,都是巅峰之作。

  李白是谁,可是号称诗中之仙,也就杜甫可以和其比肩。

  李世民沉默了。

  房玄龄沉默了。

  所有人都沉默了。

  就连程咬金、尉迟恭这样的大老粗也沉默了。

  他们虽然对这首词不是很懂,但是却能感觉到词中的豪迈。

  诗词以凝练的文字、优美的旋律来描摹营造意象,借以抒发情感,用短短的几行字,去浓缩丰富的哲理和心中的向往,让人们在品味间,不由自主的沉醉心迷,产生共鸣。

  一首诗词,就是一篇文章,甚至是一本书。诗词的内容涵盖了社会生活、山水自然、政治朝堂、烟花柳巷、吊古怀今、伤情别离等诸多方面。

  就算读不懂的人,也能从诗词中感受到诗词中蕴含的情感,这也是诗词的魅力所在。

  “啪嗒~”

  孟远手中的笔从手中坠落,掉到桌子上,又从桌子上滚到了地上。

  林轩这首词,不仅揉碎了白云,也把他的信心给揉碎了。

  虽然发出的声音不大,但是却让许多人回过神来。

  “好,好词!”程咬金拍着手一脸兴奋。

  程咬金的声音好似惊雷,让所有人都回过神来。

  长孙无忌本来是想来看林轩笑话的,没想到林轩竟然连胜两场。

  虽然孟远的诗还没有写出来,长孙无忌却知道胜局已定。

  长孙心中烦闷,程咬金的喝彩声,让他心情更加烦躁,忍不住说道:“宿国公说好,不知道这首词好在哪里?”

  程咬金眼睛一瞪,说道:“俺老程不知道这首词好在哪里,但是听着就感觉好,不像你们作的那些词,听不懂就算了,还一点感觉没有。”

  众人:……

  长孙无忌脸色铁青,但是程咬金的话他又没办法反驳。

  怎么反驳?

  抛开对林轩的成见,这首词确实是难得的佳作,他要是说这首词不好,反而会在李世民面前留下心胸狭隘的印象。

  房玄龄感叹道:“泾阳县侯凭这一首词,足以名传千古。”

  众人惊讶的看向房玄龄,没想到房玄龄给的评价竟然这么高。

  场中,林轩看向孟远说道:“香已过半,孟夫子还不作诗么?”

  古代的一炷香大约是半个小时,但是这种计算并不是非常准确。

  但一炷香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,和香的长短、环境以及风力等因素都有关联。

  而今天的风虽然不大,却也会加快香燃烧的速度,此时已经燃烧超过一半了。

  孟远苦笑道:“侯爷这首词一出,老夫岂敢再写雪?老夫认输了。”

 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。

  他自问准备的那首诗不错,但是如果此时拿出来和这首清平乐·画堂晨起一比,就显得微不足道了。

  既然如此,还不如直接认输,也能挽回点颜面。

  太和书院一方的脸色非常难看,现在已经连输两局了,后面虽然还有书法、文章和辩论,但是看到林轩写的字,书法根本不用比了。

  也就是说,即便他们赢了文章和辩论,最终还是输了。

  这对他们来说有些难以接受,自信满满的前来,到现在一局都没赢就输了,等这次比试的经过传出去,他们的脸就丢光了。

  “下一局比什么?”

  林轩对于赢没有丝毫的意外,开玩笑,虽然这首词只是疑似是李白写的,但也不是这些人可以比的。

  “侯爷稍等。”

  孟远拱了拱手,来到贺瑜跟前,小声说道:“贺大儒,现在该如何是好?”

  贺瑜虽然对孟远直接认输有些不满,但是孟远的诗他之前就看过,虽然写的非常不错,但也只是不错而已,和林轩这首词比起来,可谓是天差地别。

  “下面比文章吧。”贺瑜说道。

  不管怎么样,这场比试都要继续下去。

  书法自然是不能比的,不然直接就输三场了,剩下的也不用比了。

  而在文章和辩论之间,贺瑜选择了文章,因为那篇文章是他亲自写的,他有十足的信心。

  孟远点了点头,上前几步大声说道:“侯爷,书院都是教书育人的地方,下一场就以‘师’为题写一篇文章。”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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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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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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