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学校的日子过的很快,不知不觉三十多天过去了,时间很快来到了二月底,学校放假了。
宝琳在收拾好东西后,她在放假的第二天中午,走出了校门。
在学校里闷了那么些天,她也烦了,所以,打算在回家之前,在县城里转转,反正这车一时半会儿的,还真开不了,她只需要在两点半之前到车站就是了。
当然,这也是这次回家她没带什么东西的缘故,就两个麻袋,被她折好放到了书包里,除了这个外,书包里就只装了一根铅笔一支钢笔,外加一个小本子,剩下的东西,要么在学校放着,要么在她空间收着。
轻装上阵的她,浑身上下只背了一个书包,还是轻飘飘的那种,完全可以出去随便逛,没负担的那种。
她手里的钢笔已经有些年份了,这个时候的书写主流就是钢笔,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考试中,钢笔这种东西是必不可少的角色,有的甚至还会被列入考试须知里面。
宝琳手里的那支钢笔,还是她上了初中后买的,供销社里面最便宜的那种,一共花了一块五,她已经用了快四年了,因为保存得当,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新的,只壳子上面一些脱掉的漆和细小的划痕,显示出这根笔的不再年轻的事实。
因为手里只有一支钢笔,宝琳最近打算再买一支,为没过多久就要到来的高考做准备。
高考答题是需要钢笔的,宝琳觉得只一支钢笔不太妥当,应该再买一支,留以备用,这是她的考试习惯。
以前就算了,期中期末考试只是一个检测卷罢了,考得好与差问题不大,反正后果不严重,没考好,下次再来过就是了。
中考也是一样,当时她只有一只钢笔,但她觉得够用了,因为她觉得中考很简单,要真在考试的时候,笔坏了,那也没关系,还有铅笔顶上,实在不行,考砸一场关系也不是很大,她也能上高中,区别只哪个学校罢了,没错,信心就是这么的足。
可高考它不一样,太重要了,在这个年代,可以说,高考是能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一场考试,宝琳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,由不得她不重视,在考试中,任何可能导致她考试失败的原由都得提前扼杀在摇篮里,准备两支笔只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方面罢了。
宝琳出了校门,就直奔学校对面的百货大楼,虽然她没在那百货大楼里买过东西,可她去逛过啊,她知道,百货大楼里面东西很多,种类也挺齐全的,至少她要买的东西里面一定有。
越过有她半个小腿那么高的门槛,进了百货大楼的大堂,可以看出现在生意不是很好,除了宝琳和站在柜台后的三个售货员,整个大堂就没有别的人了。
百货大楼看起来还是很大的,一百多平面积的大堂,分了好几个区,卖吃的、卖布料衣服还有学习用品的,大堂里都有,被分类归置的整整齐齐的,这还仅仅是一楼。
二楼宝琳在高一闲的无事的时候,也上去逛过一次,只要不碰那里的东西,随便怎么看的。
相较于一楼的东西,二楼卖的东西就高大上多了,是自行车手表收音机之类的东西,都很贵。
对于自己目前还没有能力消费的东西,宝琳的热情很是有限度,去过那一次后,后面就再没去了。
当然,即使是这样,宝琳现在也仍旧对那上面东西的价格,念念不忘。
一楼的三个售货员看到有人进来了,就跟没看到似的,依旧懒洋洋的坐在各自的座位上,丝毫没有要起身招呼顾客的意思,其中最过分的是一个年纪有点大的大婶,看进人了,只撩了一下眼皮,随后又低头专心打她手上的毛衣。
宝琳很是习惯的走到卖书笔等学习用品的那个柜台,自顾自的看起了钢笔。
现在百货大楼的销售员还是很牛的,没有什么绩效的压力,顾客进来了,爱买不买,与他們无关的,反正他们每个月只拿固定工资,卖的货多与少都与他们无关,因为他们不靠这个吃饭。
最贵的是英雄牌钢笔,嗯,八块钱,那支钢笔整个看起来就是金灿灿的,线条很是流畅,看的第一眼,那印象就是价值不菲。
当然,那玩意宝琳买不起,太贵了,八块,严重超出她原本的预算。
至于为什么想要买支新钢笔,有拿新笔练字,练手感的原因,如果不出意外,她在这买了一只钢笔,那接下来几个月,她都会一直用这支笔写字,使用的墨水也会固定下来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她写钢笔字还是觉得不怎么写的习惯,就很别扭,特别是前世有二十多年用圆珠笔写字的习惯,所以,对于钢笔这种东西,宝琳用着就觉得有些别扭了。
之前的时候,宝琳做笔记什么的,用的都是铅笔,这个没有任何障碍,但是现在不行了,这个学期一回到学校,宝琳就一直在用钢笔写字了,算是在刷熟练度吧!
虽然以前用钢笔也没有问题,可写出来的字还是有点问题的,让宝琳来看,那就是不太好看,甚至有点丑,有时候力度把握不准确,直接在纸上面戳个洞的情况也是有的,可高考试卷,那是不行的,必须得干净整洁,字也要工整,免得在这地方上失冤枉分。
最后,选来选去,宝琳还是选了英雄牌的钢笔,不过是另一款,颜色的话,是银灰色的,款式看起来也有些差别,上面的纹路都不一样,不过,看起来还是很漂亮的,虽然被旁边那支金灿灿的钢笔衬托成了灰不溜秋的模样,不过也不错了,毕竟一分价钱一分货,她选定的那支笔,价格比之旁边金灿灿的那支要便宜很多。
这一款,价格就亲民多了,两块五,这价格在宝琳的预算范围之内,她本来就打算花钱买笔,只要在三块钱以内就行,如果超过了,那得是她很喜欢很喜欢的,才会决定买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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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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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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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六十八章 买钢笔免费阅读.https://www.yuezibaomush1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