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章穿靴子?一尺高的还是半尺
隋唐已经开始有马蹄铁,只是为了艺术加工,不得不把唐朝写的没有,才好方便剧情发展,读者不必信以为真。
李钰听了程处嗣的解释,恍然大悟,自己只顾钻牛角尖,却忘记了马蹄角的事儿。
难怪呢,前世里一千多年的文明沉淀,当然是小孩子都知道,人要穿鞋子,马要包铁蹄的常识,却忽略了大唐的马匹,可是没有此物的。
这大唐的文武百官,为了这个事儿争吵打闹,真是不值得。
李钰安慰程处嗣;“大兄不必为程叔父之事烦恼,弟有一策,可解燃眉之急也。”
程处嗣以为,李钰要用今天卖房子那三四万贯出头,便摇头晃脑道;
“啊弟不可。虽今日啊弟得了几万贯的家财,为兄仍以为不然。
一则几万贯银钱,于朝廷更换战马之事,杯水车薪,无济于事,
再者,啊弟的庄子,还要继续修造,购买木料仍需银钱贴补。
为兄以为,啊弟这银钱,还是莫要拿出为好。且放在府里,以供他日采买木料之用。”
李钰听程处嗣误以为,自己要将三四万贯购房款,拿出来给朝廷使用,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程处嗣看李大朗微笑,以为他要一意孤行,便又好言相劝;“啊弟莫要大笑,三四万贯不少了,岂能等闲视之。且要珍惜使用才是。”
李钰看程处嗣一心为自己考虑,也觉得笑的不太礼貌,随即认真的道;“大兄误会了,小弟之计策,不用拿出这些银钱使用,只几文钱就可解决之。”
程处嗣以为李钰吃醉了酒,说胡话,便要结束对话。
你和一个喝大的人,是没有办法辩解道理的;
“啊弟,为兄今日也饮酒不少,咱们这便就寝吧。”
李钰哪里听不出来话音儿,急急道;“大兄切勿着急,小弟只吃了四杯还未醉里。
小弟只说几文钱便可更换战马,非是空口无凭,乃有实物为证,大兄何不听小弟将话说完。”
程处嗣看看李钰确实不像喝醉的样子,随又想起来,这老县男曾珍藏无数书籍。
李大朗又自小便饱读诗书,或许还真有什么奇思妙想的计策,倘若有什么密法,解决了此事的烦恼,还真说不准,
万一能解决此事,也能把一场暗战,化解于无形之中;“啊弟计将安出?”
李钰就问;“大兄可知人为何要穿靴子?”
程处嗣刚要收拾心情准备听听李大朗到底有何计策,忽然被问人穿靴子的事。
就顺口回答;“人自然要穿靴子,若是不穿,岂不是要磨烂了双脚?如此常事何以问之?”
“大兄莫急,这人都能穿靴子,为何马不能穿靴子?
小弟心想,何不使战马穿了靴子…”
话未说完,就见程处嗣一口酒喷了出去。
程处嗣心想,原以为你能生出什么奇思妙想之策,原来是要让马穿上靴子,马穿靴子还怎么打仗,如何奔跑?
这简直是笑掉大牙的计策,若真穿了靴子能行,千年来为何人们不给马穿上,偏等今日,让你说了出来!
心里不禁暗叹,这李大朗终究是少年人的心性,尽说些孩子气的话来。
“啊弟莫要信口胡说,人穿靴子乃是常事,可这给马穿上靴子的事儿,自古至今,从未听说,太也荒唐。
况且给马穿多高的靴子?
一尺还是半尺,穿了靴子的马儿,如何还能奔跑!
幸好此间无人,为兄也不会外传,啊弟莫要再提。”
李钰听见到程处嗣说穿一尺高,还是半尺高,自己也忍不住大笑。
心里想着,把马穿了女人的高跟皮靴的场景,那马可不是连都走不成了。
自己心里也清楚,一时间让他接受马穿靴子的事,也是不可能,更解释不清楚,不如明日铁匠来了,打造几个铁片安装上,再与他分辨。
想至此处,李钰便道;“大兄莫要见笑,马儿穿靴子的事儿,暂且不提,今日已经天晚,不如且先休息。
小弟忽然想起,还有事情要交代下人,就不陪大兄同榻。
这便告退,明日送走了那些郎君,咱们兄弟再聚。”
程处嗣听说李钰还有事情,就不再多说,两人做礼告别。
送走李钰,程处嗣实在忍不住又笑了起来。
嘴里嘀咕着,到底是个孩童呀,说话如此天真,竟然想这等滑稽的事来。
不说那边,程处嗣笑得难以入睡,只说这边李钰很不服气,这程处嗣竟然不相信我的话,那明日我便叫你心服口服。
找来值夜班的二狗;“汝立刻去烧转九老处,某明日要用那六十匹战马,待那些郎君回归之后,将那六十匹马牵至府门口。”
“唯,小人这便去砖厂安排”
“去吧”
打发了二狗离去,李钰就带着四个丫鬟回去后院内宅。
待进了后院,看看身边四个侍女,觉得没有容娘那一班四个熟悉,便打不起精神调戏,就叫众人伺候自己洗脚上榻,沉沉睡下。
他也是累级了的,前半日围着工地转悠,剩下的净伺候人了,能不累吗?
次日一大早,就起来梳洗打扮,想着还有一群大爷要吃饭的事,不敢耽误,就去了厨房,交代厨房,照着昨晚的样子,做些吃食给他们。
吃完了好赶紧打发他们离开。自己还有很多事要忙活,找铁匠打造马蹄铁,还要照顾工地进程,一堆的事儿。
等一大群纨绔子弟,陆陆续续起来已经是日上三竿了。
众人又在正厅欢聚一堂,继续大吃大喝,吃饱喝足之后,都也惦记着早回长安城,给相好的狐朋狗友推荐,蓝田新城的宅子。
便就没有耽误,更无心玩耍,众人随口应付些礼节性的话,就各自带了护卫骑马离去。
等送走了这些高官子弟,李钰就看见程处嗣晃晃悠悠走了过来。
程处嗣和那些人不一样,没必要赶着回去,且李家大朗分了一个厢房的院子给他使用,在这里住多久都行。
就一口气睡到自然醒,看到程处嗣起来,李钰也走了过去,;“大兄且用小食,小弟有些事务去去便来。”
程处嗣又不是小孩子需要照顾,点头答应。
又叫丫鬟吩咐厨房,将吃食端去厢房里自己的小院。
院子里的几十个木匠,早就干了一通活计,累的满头大汗,那边打铁的院子里,也传来一些零碎的敲打声。
整座县男府邸,又进入了新的一天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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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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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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