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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请假很顺利,林大队长知道他要去市里找百货大楼运输队的人,很痛快地就批准了,还贴心地问,“要不要给你们开个证明,到时候要是赶不回来,好去住市里的招待所。”

  也好,本来还没想到这一点的,现在这样更方便了。

  谢过大队长,向南就回家了。

  怎么样,证明开好了?

  开好了。向南扬了下手上的介绍信,大队长还给开了个住宿证明,到时候可以在市里过一夜再回来。

  那可真是太好了。

  苏辛把孩子递给向南,“你抱着孩子,我来收拾下行李。”

  虽然这年头带着孩子出门没后世那么夸张,但尿布至少也要准备上四五块的,还有奶粉和奶瓶,孩子替换的衣服带上两套,大人的也要收拾上一身,干粮就不准备了,一个小时的路程,等到了市里就找家国营饭店好好吃一顿。

  虽然还是个啥也不懂的小屁孩,但不能小看人家的聪明劲啊,一看到妈妈在收拾东西就知道是要出门了,一个劲在爸爸怀里扭着小身子,手指指着大门,“啊啊”叫着。

  嘿,这小子!

  向南喊苏辛,“记得带上儿子的红背带。”

  知道了。

  平时从白水村去市区,主要是坐村里大队的马车来回,不收钱,但不是天天都有马车去市区的,一般一周一次,负责驾马车的就是林保家。当然,如果遇到什么十万火急人命关天的大事,那就肯定灵活处理。

  坐马车单程大概一个小时左右,靠着两条腿那就足足要走上差不多两个小时了,不过农民嘛,不是啥娇气的,走路就走路吧也行的,这才是平时出门的主要交通方式了,一双脚走天涯。

  还有另外一种方式,那就是自行车。可这年头别说城里不是人人都买得起自行车,老农民一年到头攒不了几个钱,就算攒够钱了可那自行车票也很难搞到的,说起来白水村目前只有一辆自行车,二八大杠,凤凰牌,那质量杠杠的,是公家财产,平时主要是大队长去公社开会时候骑的。

  “有机会的话,还是要买辆自行车的。”向南说。

  他倒不是为了自己,以前在部队急行军习惯了,就算到了这里,为了不引人注意,每次去市里黑市,他其实也基本都是步行,专门挑的不引人注意的小路走,猎物则直接放在空间,差不多到了市区才找个偏僻地方把东西拿出来。

  但是如果苏辛出门的话,没辆自行车是真的很不方便,他可舍不得让苏辛步行那么一两个小时。

  把孩子背在自己的背上,又伸手拿了苏辛整理好的行李,“我去找下林保家,让这小子送咱们去一趟市里。”

  不用,今天天气这么好,就当是郊游踏春好了,反正也不赶时间,咱们慢慢一路走着去。

  你能行?

  当然,想当年姐也是参加过马拉松比赛的好么?虽然没拿到过什么名次。

  向南哈哈大笑,行啊,那就慢慢走呗,顺便欣赏下这春天田园风光。

  这个时间点村里人大部人在地里干活,他们出门也没什么人注意,一路溜溜达达的就出了村口。

  四五月只要不下雨,在南方这边是非常舒服的季节。

  有太阳,但阳光并不猛烈,晒在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热,天空没什么云,抬头望去是澄澈的蓝,路边有不知名的野花绽放,农村的土路虽然走着不算平坦,但两边风景加分,偶尔头上掠过一只燕子或者麻雀,还有小风吹着,说实话,这感觉,还真不赖,挺舒服的。

  当然,前提是暂时忽略一切烦心事。

  不过这人生嘛,老话说的好,过日子就是过关,关关难过关关过,只要好好活着,没什么是不能解决的,如果有暂时解决不了的,那就干脆不解决换一条路或者缓一缓再说。

  向南背着孩子提着包,苏辛啥也不用带,空着双手,看到路边有丛美人蕉,红色的花开得正好,她跑上去摘了一朵下来,逗小平安,“儿子,看,这是什么?花花,给你戴头上好不好?”

  小平安发量再多也就是个几个月的小屁孩,苏辛想给他簪花无处下手,于是想给他夹在耳朵上,小平安不干,伸出手想抢苏辛手上的花,“不行,不给你,等会弄脏手了。”

  小平安急了,用力挣着身子,往苏辛那边探身,向南轻轻拍了下他的小屁股,“别动,当心掉下来。”

  掉是不会掉的,就是会不那么舒服而已。

  小平安更急了,双手“啪啪”拍着向南的肩膀。

  “你别逗他了,”向南无奈,“要走两个小时呢,等会他哭了怎么办?”

  没事儿,走的时候不是装了一暖瓶刚烧开的水放在你的空间里嘛,要是哭了就给他泡奶喝,没有什么是一瓶奶解决不了的,如果一瓶奶解决不了,那就……还是只有一瓶奶。

  哈哈哈哈。

  一路打打闹闹的,一家三口还真的是把这次的进城之行当成了一次踏春。

  进了市区已经差不多中午了,半途已经给平安喂过一次奶了,小孩儿吃饱了在爸爸的背上睡得正香。

  “先吃饭还是先去找个招待所把东西放下?”

  “先吃饭吧。”虽然向南体力不错,不过背着孩子走了这么一路,装行李的包包又是一直他提着的,苏辛也心疼他啊,倒不是她不想拿行李或者和向南轮着背孩子,是向南不给她做这些。

  市区比苏辛去过的公社繁华多了。

  马路是水泥路,马路上骑自行车的人也不少,还有街道两旁,除了平房也有三四层高的建筑,

  还有路上行人穿的衣服,虽然不是黑就是蓝或者是灰,但补丁比白水村村民身上穿的少多了,人的精神气看起来也更足,啧,毕竟是吃着商品粮的人嘛,这年头,城市和农村界限分明,一个城市户口让多少城里人在乡下人面前高高在上,充满了优越感。

  “那边,往那边走,就有一家国营饭店。”向南来过好几次市里,又是侦察兵出身,早把市区的基本情况摸清楚了,什么单位在什么地方他都大致知道。

  行,我还没在这个年代的国营饭店吃过饭呢,正好去开开眼界。

  进了饭店,正是中午吃饭时候,桌子基本都坐满了人,吵吵嚷嚷的,苏辛有点想打退堂鼓了,“要不,咱们随便买点包子什么的,带去招待所吃吧,我怕这么吵等下孩子被闹醒了。”

  哎,失策了,忘记这年头吃饭的饭馆很少有包间之类的,早知道应该做点熟食放空间里了。

  向南也担心等下孩子被吵醒了,这在外面要是哭闹起来也不方便哄孩子,“行,那就等下午早点过来,到时候再好好试下这家的菜。”

  俩人正想转身出去,门口匆匆进来一个人,向南下意识身子一侧,避开对方,那人抬起头,朝他抱歉一笑,“不好意思啊同志。”

  “没事。”向南点了下头,抬步想走,突然闻到空气中有什么味道,下意识嗅了下鼻子,眉头一皱。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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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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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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